2025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政府序列第二批事业单位“1+N”补充招聘体检公告
根据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“1+N”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《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有关要求,现将2025年度扎赉诺尔区政府序列第二批事业单位“1+N”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:
通过2025年8月24日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扎赉诺尔区政府序列第二批事业单位“1+N”补充招聘应聘人员。
应聘人员务必于体检当日早8:00前到达扎赉诺尔区人民医院门诊大厅等待体检。体检当日,应聘人员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。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(一)本人二代身份证(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、护照或社会卡)、黑色碳素笔。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《体检承诺书》(详见附件1),本人签字后交由体检现场审核人员。
(三)体检当日空腹。为不影响体检结果,体检前须禁酒,不吃油腻食物,避免熬夜。
(四)“姓名”等基本情况栏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,照片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。体检表不得弄脏、弄皱,不得提前填写应聘人员个人信息,不得提前贴照片,否则作废。
(六)部分体检项需复检的应聘人员,由体检组织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,请保持电线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复检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一)接受体检的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,体检期间手机统一管理。对于放弃体检、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、体检不合格、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、病史的应聘人员,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。
(二)按照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》要求,应聘人员有(1)故意扰乱考点、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;(2)拒绝、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;(3)威胁、侮辱、诽谤、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;(4)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形之一的,将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,记录期限为长期。应聘人员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、病史的,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;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、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,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,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,记录期限为五年。
原标题:关于2025年度扎赉诺尔区政府序列第二批事业单位“1+N”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